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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装修擅改承重墙可追刑责

        今天上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住宅装饰装修活动中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违法行为监督执法的通知》,明令装修人在装饰装修活动中,严禁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通知于201011起实施。

    北京市住建委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处处长李自强称,本市装修房屋拆改结构现象屡禁不止。

    李自强表示,主要原因是公众意识有偏差,认为拆改结构顶多算违规,从未从违法的角度认识问题;其次对建筑物权认识有偏差,住宅房屋的主体结构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并不仅属于单个业主;另外现有法律法规对拆改结构的相关规定散落在各种法中,没有串联起来;执行程序不完善,容易出现管理部门互相扯皮的现象。

李自强称,单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来监督管理拆改结构的行为,力度远远不够,执法过程中遇到业主不开门的情形难以解决。而通知下发后,对于装修违法情节严重的业主,从违法角度查处,可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加大查处力度。

摘自: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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